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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周三早上陕西中港学校党支部为响应雁塔区召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陕西中港学校党支部召开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专项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此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专项主题党日活动的人员有健康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中港学校党支部书记及支部成员。
第一项由杨键书记讲话:介绍中港腾飞学校红色会客厅。
第二项传达区委,街道党工委、扫黑除恶工作精神
由杨键书记带领大家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发资料,划重点)
资料发放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大家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加深了对黑恶势力危害的认识;加强了黑恶势力对社会危害的了解,同时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带动身边的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自觉性,形成了全社区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确保社区和谐发展。
第三项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1)宣布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词;黄亚军致词,并宣读预备党员名单。
(3)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领誓人领誓);
领誓人:邓沛娜
宣誓人:苏莉 梁钰博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陕西中港学校党员代表刘哲发言;
(6)陕西中港学校积极分子代表李思蒙发言;
(7)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黄亚军 杨键
扫黑除恶基础知识(小课堂)
01、什么是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0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提出时间: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新一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时间:
【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
0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三个事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05、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围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0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
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0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09、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久?
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重点:
2018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治根。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治本。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
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
13、“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区别:“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4、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的标准:做到【“两个不发生”】,实现【“一降两升”】。
15、“两个不发生”: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
16、“一降两升”:【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1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既要查【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重点突出”: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突出重点打击。
21、“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黑”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恶”指恶势力集团、恶势力团伙。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10个重点:
①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黑恶势力。
②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③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⑤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⑥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高档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
⑦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⑧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⑨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⑩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23、当前黑恶势力的新特点是什么?
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24、涉黑类犯罪类型: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5、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的特征:
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6、恶势力具备的特征:
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3起或3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27、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
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28、“软暴力”:
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29、“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30、“十二黑”:黑旅游、黑场所、黑建筑、黑物业、黑保安、黑物流、黑中介、黑贷款、黑传销、黑开采、黑出租、黑窝点。
31、“一队四霸”:地下执法队,村霸、沙霸、市霸、恶霸。
32、“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33、“沙霸”:
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区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34、“保护伞”:“保护伞”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35、“保护伞”所指公职人员的范围:
①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④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36、九类涉恶犯罪:
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
37、涉恶犯罪的7+12类罪名:
7类主罪: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12类辅罪: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
38、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10 12389
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85212110;
举报网址:www.sxzf.gov.cn;
举报邮箱:sxsaohei@163.com;
举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扫黑办;
邮政编码:710054
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86756110,110;
举报邮箱:xasaoheichue@126.com;
信件地址:西安市扫黑办,西安市文景路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邮政编码:710016
雁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85381978
举报邮箱:ytqshb@163.com
举报地址:小寨东路168号雁塔区政府6号楼5层
邮政编码: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