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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陕西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第二:陕西成人高考报考时间:
1、5月至9月14日可选择对应高校所在地区函授站/教学点进行报名。
2、9月11日8∶00至9月14日18∶00可自行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
备注: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主要是毕业编码)。
第三:陕西成人高考现场确认:
2017年陕西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5日18∶00。
备注: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各县(区)招办/函授站/教学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照相,采集指纹信息、身份证信息,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表复核签字等手续。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非本市户口的工作证明、免考生需要携带免考相关证件原件。
第四:陕西成人高考网上缴费:
2017年陕西成人高考网上缴费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6日18∶00。
备注:高升专/本报名费70元,专升本报名费80元。在函授站/教学点报名的学员函授站会直接收取,自行网上报名的同学,在网上完成缴费等工作。
第五:陕西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1.高起本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2.高起专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
3.专升本
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第六:2017年陕西成人高考考试时间:10月28-29日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文) 数学(理)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一)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14∶30—17∶00 | 英语 |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号)要求,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将建立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报教育部备案。
第八: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按分值较大的一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