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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0 年度成人教育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安交通大学中港教学点     时间: 2021-03-14    浏览6424次

各有关部门、各教学站点: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西交继〔2018〕47 号)的精神,现将我院 2020 年度成教学生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 年度我院在籍成人教育学生。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西交继〔2018〕47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1、违法违纪受到学院、本人所在单位及教学站点纪律处分;

2、不能按时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3、严重损坏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公共设施及财物;

4、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

三、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站点按照学院成人教育中心教学科提供的 2020年度学习成绩进行初评、初审,并进行公示。

(二)如无异议,各教学站点签署意见后报成人教育中心复审,成人教育中心汇总签署意见后报学保中心。

(三)学保中心对各项评优材料进行审核,如无异议,报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查。

(四)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后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会议审定。

(五)凡申请参加评选先进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对待。

四、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1 年 3 月 15 日以前各教学站点将有关评优材料报成人教育中心。

(二)成人教育中心将学生及先进班集体评优申报材料汇总,于 3 月 22 日前报学保中心。

(三)3 月 22 日至 3 月 26 日学保中心汇总、审核,并报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批。

各有关部门、教学站点要按照上述要求,做好 2020 年度评选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本次评优工作顺利完成。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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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小表:点击下载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类评优大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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