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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合作事业部 发布时间: 2024-12-13 浏览623次
开始时间 | 发布人 | 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4:25:49 | 教务汪老师 | 2025年01月12日 14:22:00 |
按照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现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1月11日8:00时至1月12日23:00时。
2023级和2024级所有在籍生。
(一)本次考试采取线上考试(机考)方式进行。
(二)考试科目为2023级第四学期所开设课程、2024级第二学期所开设课程(除面授课)。
本次考试每人每门课程有3次考试机会(成绩以最高一次为准,最终成绩需要与平时成绩进行核算)。
1.办理缓考的学生需提交《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出差证明等)交给陈老师。
注意:“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所选课程的考核,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课程缓考。”“学生有擅自缺考的,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成绩记录时注明‘缺考’字样。”缓考手续应在考前办理。
(一)考试实行分散式考试,在分配的时间段内,可随时登陆进行考试。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考试将采取人脸识别进入系统。
(二)考生通过人脸识别进入考试系统,人脸识别时请注意光线、位置及角度的调整。在考试过程中,系统会随机采集考生的人像信息进行比对,请考生全程保持摄像头开启状态,并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摄像头在整个考试过程中都能采集到考生的人像信息。
(三)在考试过程中,以下情况会被系统自动记录为违纪行为,成绩将以“0”分记。
1.人像多次比对失败。
2.多次未检测到考生人脸信息。
3.检测到多个人脸信息。
4.检测到有切屏动作。